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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浏览量: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综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参谋、咨询工作。

3、负责专业、课程规划与建设。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教学检查、评价等工作。

5、负责考务管理(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6、教材计划、发行、建设与管理。

7、负责学位申请、推荐、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实验教学、课程设置、安排检查和评估工作。

9、负责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管理工作。。

10、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评比与奖励。

10、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11、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2、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行政楼二楼

电话:028-62739109 邮编:6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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