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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浏览量:

    2015年,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引导高教战线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战略意识,形成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合力,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部党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精神要求逐项转化为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贯彻落实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相关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紧扣部“两方案一计划”,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以及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人财物的监督防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作风保障高等教育教学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制定印发《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和造就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四、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召开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制定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目标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继续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加强对创新创业成果的展示、交流与转化。组织实施“校企合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吸引企业面向大学生设立项目,指导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五、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出版和推广使用,加快教育部负责的重点教材编写工作进度,出版一批高质量的重点教材;对重点教材推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行重点教材使用情况年度通报制度;继续开展新出版重点教材骨干教师示范培训工作,继续举办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骨干教师研修班,完善中央、地方、高校重点教材授课教师分级全员培训体系;开展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精彩一课”征集评选活动,并在爱课程网上共享。建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推荐目录。

    六、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颁布实施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标”)。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行标”),指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校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七、优化区域布局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做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中期总结评估工作,完善国家、地方、实施高校“三级联动建设机制”;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做好受援高校的教师和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学习和挂职锻炼、支援高校为受援高校培养定向硕士生和博士生等相关工作。

    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完善专业申报网络平台,试点新专业年检制度,健全本科专业预警、退出机制,推动各地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加快国家特殊急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发布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支持有关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推进示范性软件学院开展教学改革,开展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第四期),落实《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落实“支持高校加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加强儿科、精神医学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八、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深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五个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价后续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学术研讨和分学科交流,跟踪学生成长发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

    继续推进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实施体系;联合行业、企业、部门组建相关领域卓越联盟,出台联合培养人才、加强实习实训的指导意见。推动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选择部分专业开展卓越计划专业认证试点,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进一步加强三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深入推进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继续落实高校教师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组织编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讲》理论教材,推动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启动实施“农科教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建设第二批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中试与推广、农民培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为一体的农科教合作培养人才基地。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制定《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指导意见》,筹备召开全国中医教育改革工作会议,重点推进多类型、多模式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九、推进高等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

    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交流研讨平台、试点转示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造更多的经验、提供更好的示范。

    推进“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实施高校范围,加强共建大学生校外科研实践基地,完善协同机制,加强工作研讨,促进相互交流,推广典型经验;继续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

    深化“医教协同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临床医学本科教育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紧密衔接;深化面向基层的医学教育改革,推进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研究制定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建设标准,推进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动分阶段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实习医生执照制度;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制定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建设一批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为主、应用与服务相融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遴选并建设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规范在线开放课程的对外推广与引进,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的师资和技术人员培训,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等优质教材进课堂。推进“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和“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CADAL)”公共服务。继续援建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工作。推进高校实验教学现代化和信息化。研究制定分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和质量标准,完善实验室信息统计制度,试点发布高校实验教学能力年度报告。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协调推进高校实验教学能力竞赛和自制仪器设备竞赛。协调推进高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CERS)建设和验收工作。 

    十一、强化高校教学基本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管理。

    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制定印发《高等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教育教学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在课堂传播。切实加强教材管理,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育人资源,促进所有教师切实担负育人职责。

    十二、继续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立项方式、资金管理方式,做好“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总结工作,对“十三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实施工作提出规划。

    开展本科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着力推动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校领导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重点对各地各高校本科教学经费投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校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情况,以及组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校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促进2014年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成果,印发优秀成果集,建立优秀成果电子资源库,组织成果交流会,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

    十三、做好直属高校和共建高校工作。

    组织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25次全体会议。举办直属高校和共建高校,出台直属高校“十三五”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探索完善直属高校战略规划备案制度。配合“统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做好新一轮共建直属高校工作。有序推进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稳定共建地方高校规模,完善共建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落实“2331”调研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司内重点工作调研,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联系调研,推进青年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广泛接触一线师生,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全面了解高等教育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推广基础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本科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坚持司内定期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青年干部成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等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司内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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