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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题命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拟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14日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为保证考试试题命制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程序

1.命题工作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命题方式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审批。

2.命题完成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教师或院系指定专人对考核试卷进行试做,并记录试做情况。

3.教研室主任应结合试做情况对试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试卷与教学大纲要求的符合程度、试卷的题型、题量、难度、分值分布、评分标准(含参考答案)等方面,并在试卷审批表上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报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

4.校考课程经院(系、部)审定批准后,由院(系、部)教务科汇总后将试卷审批表、A/B两套试卷、评分标准(含参考答案)的纸质、电子文档在规定的时间一并上交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取任意一套试题作为考核试题。

二、命题要求

1.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分值分布要合理,题量适中,难易要适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类题目所占比例,增加理解、分析类考题。

2.考试可以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临床医学本科(含全科医学)专业涉及执业医师考试的相关课程原则上采用机考的方式。各课程皆须命制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教师命题应采用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格式,用16开纸打印。

4.试题表达要清楚、完整、准确、简明、图标要清晰、规范。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能有暗示本题或其他题答案的线索。参考答案表述简明、完整、准确、无误;试题评分细则给分点选择恰当,要点和主要步骤赋分合适。

5.同一课程,不同层次或教学要求不一样的课程,需分别命制相应的试题。同一教学大纲且学时学分数相同的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并使用统一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6.“试卷格式”学校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管理—期末考试(校考)格式。

各教学单位须按照命题要求认真组织命题工作,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9日17:00前将校考试题(包括试卷、答案及评分细则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试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及院(部)系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附件: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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