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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浏览量: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11月4-10,2017年及以后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准备结题材料交立项大创基地,2017年以前立项项目材料交各学院。

(二)11月11-15,各大创基地、学院审核项目结题材料后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

(三)11月18-22,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二、其他说明

(一)结题条件

1.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研究成果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或学生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发文。

2.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研究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注册公司运营并签订合同。

(二)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结题、文章见刊后结题、未通过结题、取消四类。

1.“通过结题”的项目认定36学时。

2.“文章见刊后结题”项目待文章见刊后计算36学时。“文章见刊后结题”项目是指已完成研究,论文已被录用但未见刊的项目,指导教师可提交录用通知作为结题依据,由专家评审做出是否同意“文章见刊后结题”的验收决定。

3.“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是指导教师提交结题材料,评审专家审核不符合结题条件,该项目将不再计算学时。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申报学校教学研究相关类项目。

4.“取消”项目是指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未按期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申报学校教学研究相关类项目。

(三)2018年或2019年立项的项目,如达到相关结题条件,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需由项目负责人准备相应结题材料,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经所在基地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结题工作安排同上。

(四)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所在基地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025

 

附件:1.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验收

项目汇总表

2.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建设验收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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