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试点班” 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浏览量:
基础医学院、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医学院“卓越医生试点班”实施方案〉的通知》(院教务[2014]113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志愿为基础,综合高考总成绩、英语成绩、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选拔人数及对象
从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中选拔40名学生组建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试点班”。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
9月11日-12日前,基础医院负责对全体临床医学专业新
生进行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填写《成都医学院“卓
越医生试点班”自愿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9月14日前整理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试点班”选拔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
9月18日前,教务处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结合高考总成绩、英语成绩,生源地等按1:2比例确定80名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其中省内60名,省外20名。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综合面试
9月21日下午,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工作按面试安排表进行,面试时间3分钟,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试点班”选拔面试评分表详见附件3。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家将从职业认同度、“卓越医生”改革认同度、综合素质(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团队精神及实践动手能力等)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依照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卓越医生试点班”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满组班正式行课。
(四)录取
按照面试成绩总分排名,择优选拔40名学生进入2018级“卓越医生试点班”。
四、其他
(一)“卓越医生试点班”学生一经选定,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卓越医生试点班”学习。
(二)“卓越医生试点班”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反馈因材施教,精心管理,通过学习警示、过程监控等管理手段来提高“卓越医生试点班”学生的培养质量。
(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取消其“卓越医生试点班”学习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四)在临床教学阶段,不服从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取消其“卓越医师试点班”学习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五)因客观原因,不能达到“卓越医生试点班”培养要求的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卓越医生试点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六)被准予退出及取消“卓越医生试点班”资格的学生,转入原专业班级学习,卓越医生试点班学习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参照《成都医学院学籍异动后课程及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人:杨 琴 联系方式:028-62739117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