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质量工程专栏
部门介绍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介绍

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浏览量: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及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和修改教学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经学校批准后,严格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提出全校本专科专业结构及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革的意见;组织新专业和新增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

三、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专业建设指导、检查。

四、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指导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审定、实施和检查;负责各级各类优质课程的立项、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课程中心管理与维护;负责选修课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本专科学生选课。

五、负责全校学生实(见)习教学工作;督查二级学院做好实(见)工作安排、检查、计划落实等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负责教学基地师资遴选、资格审核和评聘、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基地理论教学班日常教学工作管理与监控;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六、组织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编写和奖励工作;负责教材研究和教材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教材计划制定、教材展示及经验交流活动。

七、负责编制校历,下达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负责调、停课,教室、实验室调度等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监控;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学工作量统计与核算。

八、负责国家等级考试和校内课程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课程题库建设和管理;跟踪国内外考试改革和发展动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考试研究和实践;负责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

九、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负责全校本科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电子注册等学籍管理;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学位证书管理;负责转专业、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审定;负责各类本科学生数据的统计、上报及维护;出具学生成绩单、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等。

十、负责优化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运行机制;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标准、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内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等专项评估和教学各环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工作;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教学相关数据和材料的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工作。

十二、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的方针政策、工作动态,组织实施上级部门或第三方开展的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教学工作相关评估、内外考察与联络工作。

十四、负责年度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支撑数据采集、典型案例撰写。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示范及培训成果的转化、教学导师团队的遴选、培养与管理。制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分层分类培养计划与方案,培养效果的评估与管理。

十六、负责各级各类教学类综合竞赛以及单项竞赛的组织、培训、管理;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评聘中教研业绩及积分认定;教学奖励的评选、认定与表彰。

十七、负责校级、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及成果评选、推荐;组织有关教学工作单项奖励评奖工作;组织开展校院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结合实际进行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

十八、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成果申报;组织开展“互联网+”等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及境内外访学交流;负责学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工作及创新创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创新创业教学体系的建设和研究等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行政楼二楼

电话:028-62739109 邮编:610500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了解教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