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浏览量: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9月30日-10月14日,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准备结题报告(附件3)及支撑材料,交立项大创基地。
(二)10月15-22日,各大创基地汇总审核项目结题材料后,填写附件1、附件2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
(三)10月23-29日,教务处汇总各基地初审材料,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
(四)10月29-11月2日,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二、其他说明
(一)结题条件
1.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研究成果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或学生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发文。
2.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研究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注册公司运营并签订合同。
(二)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结题、文章见刊后结题、未通过结题、取消四类。
1.“通过结题”的项目认定36学时。
2.“文章见刊后结题”项目待文章见刊后计算36学时。“文章见刊后结题”项目是指已完成研究,论文已被录用、已支付版面费但未见刊的项目,指导教师可提交录用通知及缴费证明作为结题依据,由专家评审做出是否同意“文章见刊后结题”的验收决定。
3.“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是指导教师提交结题材料,评审专家审核不符合结题条件,该项目将不再计算学时。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申报学校教学研究相关类项目。
4.“取消”项目是指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未按期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申报学校教学研究相关类项目。
(三)2020年或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达到相关结题条件,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流程安排同上。
(四)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4),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所在基地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五)2020年结题审核时认定为“见刊后结题”的23个项目,本次验收仅需提交已见刊的论文,即可认定学时。
联系人:赵 静 联系电话:028-62739025
附件:1.2021年需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2021年大创结题项目学生发表论文(含录用)汇总
表
3.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及划拨第一批经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