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学生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根本出发点,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和效果,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学的内容与范围
评学内容: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学主体:本学期实际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评学对象:全校各年级、各专业班级的学生。
二、 评学时间
本学期教师网上评学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00至5月31日9:00。
三、评学方式
教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教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窗口上方的【教学质量评价】,进入【教师评学】。
3.对每一门课程,每一项指标进行评价,视情况选技非常符合、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非常不符合。
4.填写“其它评价与建议”。
5.点击“保存”后,再评价下一门课程,直至评价完所有课程。最后点击“提交”。
6.提交完毕,关闭所有开启窗口,正常退出教务管理系统。
7.注意:一次必须评价完所有课程,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理解评学指标体系和评学的流程,提醒教师按时完成评学工作。每位教师对自己承担的理论课、实验课都应进行评价。
2.评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信息与实际教学不符的情况,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反馈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王春燕老师。
五、结果使用
评学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作为改进教学、引导学生学习、加强学生管理的依据。
联系人:王春燕,联系方式:028-62739117。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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