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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科考试规范(试行)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浏览量:

出科考试和实习结束考试是实习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实习学生实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临床教师实习教学质量的检查。临床医学专业开展阶段综合考试和三级学科出科考试。

一、阶段综合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1)阶段综合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核两种方式,考试学科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2)理论考试:主要考查实习学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重点考核临床思维。

(3)技能考核:以床边面试为主,或采取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模式。在病房、手术室实际性进行或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模拟进行,考核内容如下:

《内科学》、《儿科学》:①入院病人处理: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医嘱、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化验单、心电图、x-线片等);②技术操作:包括穿刺术、徒手心肺复苏术等。《外科学》:①无茵技术:包括刷手、戴元茵手套、穿脱手术衣、消毒及铺巾等;②手术基本功:包括缝合、打结、剪线等;③换药与拆线等。《妇产科学》:①入院病人处理: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医嘱、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等;②专科检查:包括妇科检查、产科检查、骨盆测量。

(二)考试组织

(1)由临床医学院组织,各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具体实施阶段综合考试,每学年进行两轮次考试。各实习单位应将实习学生分成四个实习轮转循环组,即内科组、外科组、妇儿组和其他科室组。四个实习轮转循环组同时出二级学科,以便于阶段综合考试的组织。

(2)理论考试:由临床医学院负责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依据学校课程考试评卷要求和试题标准答案组织阅卷工作。

(3)技能考核:由临床医学院统一制定各项技能考核评分表与评分标准;实习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提前一周制定阶段综合考试日程并报学校,成立由内、外、妇产、儿科学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技能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实施考核,具体参见《实习生临床基本技能训练与考核规范》。

(三)成绩管理

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实习学生的阶段综合考试成绩进行汇总与分析,并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临床医学院。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所在实习单位安排其在毕业实习结束前补考一次,补考合格按60分计入成绩;补考不合格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学校审批同意者,可在下一轮次阶段综合考试进行补考。对旷考者的旷考课程记零分,不安排补考。阶段综合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填入"毕业实习鉴定书"。

(四)试卷管理

每轮次阶段综合考试结束两周内,各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理论考试试卷、技能考核评分表等进行整理,按照成都医学院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及时存入教学档案。每学年结束时,临床医学院要对内、外、妇产、儿科学阶段综合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反馈至学校及各教学基地,以利改进工作。

二、三级学科出科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三级学科出科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职业素质三个方面。理论考试内容为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间1小时为宜;技能考核内容参考阶段综合考试,面试为主;职业素质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沟通能力、工作能力等。

(二)考试组织

(1)三级学科出科考试由学生所在实习科室(部门)负责组织,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进行督察和指导。一般应安排在每组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前2-3天进行。

(2)三级学科出科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的命题、试题印刷等均由实习学生所在实习科室(部门)具体负责。

(3)理论试卷评阅依据试题标准答案;技能评分依据学校统一制订的各项技能考核评分表及评分标准;职业素质考核依据平时表现进行优、良、差定性考核。

(三)成绩管理

三级学科出科理论、技能、素质考核成绩分别记入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鉴定书》。对成绩不合格者由实习科室安排补考一次,补考合格按60分计入成绩;补考不合格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四)试卷管理

每学年结束时,各实习科室(部门)要对三级学科出科考试的理论、技能成绩分别进行登记与成绩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报送所在教研室。对三级学科出科考试资料进行整理、装订与存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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