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讲座规范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浏览量:
实习讲座是针对实习学生开展的以理论教学为主,紧密结合临床及学科专业特点,巩固基础理论,拓展基本知识,开阔临床视野的重要临床教学活动,也是培养年轻医师教学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实习讲座分为大讲座与小讲座两种。本规范主要针对临床类实践教学基地,其余实习单位参考执行。
一、大讲座
1.大讲座是由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院性学术讲座,听课对象主要为全体实习学生和全院有关业务人员。
2.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单位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大讲座题目,制定大讲座计划。
3.授课教师由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或聘请校外专家,应有授课提纲或多媒体课件。
4.大讲座不同于理论授课,可以疾病的症状、诊断、治疗、新进展或新技术、新项目等为题,进行综合性讲述与介绍,突出知识的横向联系,提供国内外最新动态,补充教材与理论授课的不足,开阔学生视野,拓展临床知识层面。
5.教学管理部门应安排教学管理者、教师及实习学生对讲座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实习讲座评价表,及时进行汇总与分析,并向授课者反馈改进意见,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小讲座
1.小讲座由单位科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听课对象以本科室(部门)实习学生和年轻医务人员为主。每两周至少1次,每次1小时左右。
2.实习病区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本病区业务特点,确定实习小讲座题目,制定小讲座计划。
3.授课教师由高年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应进行认真备课,并有详细讲稿。对年轻医师或首次授课教师,教研室应以集体备课形式给予指导,安排有关教师听课,对讲课情况做出评价,及时向授课者反馈改进意见,不断提高其教学水平。
4.小讲座应紧密结合临床病例,注重知识的纵向与横向联系,拓展学生的知识层面,构建正确的临床思维,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应采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学习能力、法律意识、医德、医风等的教育和培养。
6.教学秘书和实习学生应做好实习讲座记录,授课教师审阅签字。
附表:实习讲座记录表。
- 附件【实习讲座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