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教学基地工作职责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浏览量:
实习教学基地教学管理组织机构由实践教学基地行政职能部门、业务科室(或部门)两级组成。在管理上实行主管院长(或单位领导)负责制。教学管理部门是实习教学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科室(教研室、或部门)系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即教研室主任,各科室(或部门)教学管理人员是该教研室的教学秘书。
一、主管领导职责
1.对单位领导负责、领导和主持单位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2.指导教学管理部门制订医院(或基地)教学计划,督促、落实教学任务,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比。
3.负责对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4.主持召开单位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工作。
5.组织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二、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和修订单位的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制定各专业的实习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科室(教研室)对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实习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监考、阅卷。
4.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学科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对各教研室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5.建立、健全实习教学档案。
6.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带教老师的带教资格审查及教学工作考核,组织进行医院优秀教学科室、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单位有关制度的学习,搞好学生平时管理。
8.负责编排和制定学生实习科室轮转计划,督促各科室认真带教,保证实习质量。实习结束时,代表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做出鉴定意见。
9.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单位的有关教学和科研学术活动。
10.实习结束时,单位的教学主管部门对每个专业学生的实习整体情况要作一个书面鉴定,该鉴定医院每年存档,并随实习生返校时带回学院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11、指导教学科室和学生,完善填写“实习鉴定书”,审核签章。
三、实习带教科室职责
1.科室是实习教学的基层组织,直接对单位负责,在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按照教学实习计划的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3.组织执行教学计划,根据科教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带习教师。
4.向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反馈实习教学的具体安排意见和建议。
5.组织实习教学评估,负责本科室教师的考核。
6.组织定期的科室工作例会,集体研究教学重点、难点,开展教学经验交流。
四、科室教学秘书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科室的教学、实习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实习教学的有关文件资料。
3.组织科室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填写实习生出科成绩。
4.负责科室实习教学、实习质量控制。
5.处理科室实习教学、实习工作等日常事务。
6.组织科室的实习教学及临床小讲课。
五、带习教师职责
1.带习教师必须由具有带教资格的人员担任,包括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职称或经教师资格认定的业务人员等。
2.带习教师应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带习教师应服从教学安排,以培养学生为己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精心传授知识和技能。
4.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和纪律进行监督。
5.对典型病例(或案例)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讲解,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6.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
7.给学生公正评分,鉴定意见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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