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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地临床课程教学班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统一审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浏览量:

各相关院(系)、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各基地临床课程教学班的课终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落实统考课程的教考分离,根据《成都医学院关于基地临床理论课程考试及试卷命题和试卷审查的规定(试行)》(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本学期基地临床课程教学班统考课程的审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题课程

1、儿科

2、传染病学

3、妇产科

4、内科学

5、外科学

6、耳鼻喉科学

二、审题组织

1、时间:12月25日下午14:30开展审题工作;

2、地点:第三会议室;

3、组织:

12月25日下午按照审题课程儿科、传染病学、妇产科分为3个审题组于校内同时进行审题(其中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审题工作由第二附属医院安排专家院内审题),每组配备3位审题专家和1名工作人员。

4、人员:审题组专家由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每门课程各选派1名专家,每组组长由第一附属医院专家担任,3名工作人员由教务处安排。

5、各附属医院选派的审题专家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从事的专业与课程相符,(2)中级职称及以上,(3)有一定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三、统一审题要求

1、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统一审题课程的试题及双向细目表;

2、审题专家对提供的试题逐一进行实质性审查,试题有错漏的应提出修改意见,部分试题质量问题过于严重,无法修改的,应提出删除或从题库选题更换;

3、审题专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双向细目表,对审查合格的试题进行分类(所属章节、难易度、认知级别);

4、审题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并整理各组审题专家组长所提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及时对试题进行修改、删除或替换,审题专家对审查合格的试题进行分类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标注。

四、备注

各附属医院请于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审题专家选派并填报附件2,交学校教务处基地教学科于老师收,联系方式:

电话:028-62739186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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