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以上奖励项目认定工作及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实验教师、教学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成都医学院“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师、优秀实验教师及教学进步奖”评选办法》(院教务〔2013〕11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榜样,发挥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在2017年表彰、奖励一批在教学一线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为做好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以上获奖项目的认定及配套奖励
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团队、个人须提供评奖通知、获奖批文、荣誉证书复印件。经学校审核、认定的,按《成都医学院教学类专项奖励绩效暂行管理办法》(成医〔2016〕194号)执行。
二、校级表彰项目的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项目、评选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名额分配
各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详见下表。图书馆、科研中心、机关各部处承担实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者也可申报各奖项。
表 各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优秀教 学团队 |
教学 名师 |
优秀教师 |
优秀实验教师 |
教学 进步奖 |
|
等额推荐 |
差额推荐 |
|||||
基础医学院 |
2 |
- |
1 |
2 |
- |
2 |
人文信息管理学院 |
2 |
- |
1 |
2 |
- |
2 |
药学院 |
2 |
- |
1 |
2 |
- |
2 |
检验医学院 |
1 |
- |
1 |
1 |
- |
1 |
护理学院 |
1 |
- |
1 |
1 |
- |
1 |
生物医学系 |
1 |
- |
1 |
1 |
- |
1 |
公共卫生系 |
1 |
- |
1 |
1 |
- |
1 |
心理学系 |
1 |
- |
1 |
1 |
- |
1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1 |
- |
1 |
1 |
- |
1 |
临床医学院 |
2 |
- |
1 |
2 |
- |
2 |
推荐名额合计 |
14 |
- |
10 |
14 |
- |
14 |
实际奖励名额 |
5 |
奖励符合条件者 |
10 |
10 |
2 |
5 |
(三)评选程序
1.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评选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教务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核。
3.推荐人选对教务处审核结果确认签字,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4.对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提交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审议。
5.审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6.发布表彰奖励文件。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表彰原则。
2.学校将在本年度教师节当日举办表彰大会,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3.奖励标准
按《成都医学院教学类专项奖励绩效暂行管理办法》(成医〔2016〕194号)执行。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1.校级教学名师从历年优秀教师中推荐产生,评选指标体系中,“学生评教”、“课程建设”为否定性指标(缺项则否决)。
在评优材料核定年限内“学生评教”原则上应达到良好以上,及评教分数在80分及以上。若评教分数有2次在良好以下,不得参与该奖项评优推荐。
无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不得参与该奖项评优推荐。
评选指标体系中出现缺项的,不得参与该奖项评优推荐评选。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师、优秀实验教师、教学进步奖中“学生评教”指标为否定性指标,即在评优材料核定年限内原则上应达到良好以上,即评教分数在80分及以上,若评教分数(团队平均评教分数)有2次在良好以下,不得参与各奖项评优推荐。
3.各院系等额推荐的校级优秀教师必须制定相应的推荐遴选依据。
4.优秀实验教师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的一线教师(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所有教师3年内只能评选1次。
5.已获某奖励项目的教师,申报同一类奖项,须全部提供新增材料;每位申请者每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6.教师指导本科生、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认定为教师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7.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和校级优秀网络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认定为同等级别的精品课程。
8.临床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按基准分计算。
9.申报材料中涉及科研业绩的(项目、文章级别等),推荐人需至科技处核实。
10.各奖项评选指标体系、各种奖励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等复印件需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11.请各部门于6月28日前将各奖励项目推荐人的《推荐表》、《推荐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29室)。
校级奖励联系人:黄坪、岳园 联系方式:62739117
校级以上奖励联系人:赵静 联系方式:62739025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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