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浏览量:
各院系: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做好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及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各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9:00~2017年1月4日9:00。
三、评教方式
学生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学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和布置,说明评教工作意义,介绍工作流程,落实评教任务,加强评教管理,向同学们解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内涵,确保学生按时认真参与网上评教,并对未及时进行评教的班级进行督促。
2.请各教学行政班教学信息员于2016年12月19-23日8:30-12:00、14:40-16:40,用空闲时间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行政楼二楼229室)进行访谈及点对点培训,并请于评教前认真核对教师信息,若出现任课教师与课程表任课教师不符等情况于12月22日9:00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各院系教师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
4.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或选课。
5.由于评教规模大,参与学生多,网络可能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上网评教。
五、结果使用
学生评教的结果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二级院系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师评优、评奖、职称评定等参考数据。
联系人:黄坪 岳园 电话:028-62739117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