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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川教[2005]9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2014年立项研究的项目均需进行结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一式三份;提供已立项的《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供课题研究成果主件(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它等)一式一份;必要的附件(验证科技成果和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一份,于7月5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需同时报送《结题表》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

2.7月12日前,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采用结题答辩(负责人汇报10-15分钟,提问5分钟)和查阅结题材料的形式,根据批准立项的《申请书》所约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对申请结题的教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意见。

3.7月15日前,上报教育厅备案。

三、其他事项

教改项目负责人未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并无说明客观原因的,将不得再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省级教改项目结题答辩会、2016年校级教改及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改项目立项答辩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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