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创新性试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院教务[2010]1号)精神, 经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审定,批准本年度创新性实验项目39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15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归属于专业选修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实验项目认定为1学分,18学时,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及对团队所作贡献评判成绩并作学分认定。验收未合格的,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二、学校给予每个实验项目3000.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在立项后可开支部分,立项建设周期完成后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开支剩余部分,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验收未合格的项目取消后续经费支助。
三、立项项目要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原则上每个项目不
超过8名学生。各项目负责人确定参与学生后,于2010年8月
31日前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王涛处,并于
理系统中完成项目注册工作(一定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名下注册),注册方式同公共、专业选修课。
四、项目结题 (建设周期1年) 后半年内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申报书、结题验收表、实验项目方案(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标准和结果)、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本、学生的实验报告册、发表的论文或用稿通知。
六、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学校将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统计源期刊,每篇50元;核心期刊,每篇100元)。
附件:
1、2010年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名单
2、2010年成都医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名单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Ο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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