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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工作已开展近三年,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营造创新教育氛围,提高本科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现将本年度实验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来源

实验项目分教师项目和学生项目两种。

教师项目来源:①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细化而来的子项目;②教师自主设计的实验项目。

学生项目来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设计的实验项目。由学生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合理开支项目经费等工作。

二、实验项目立项年限、参加对象

实验项目定为1年内完成(2011.62012.6)。原则上,每个项目接纳48名学生,以本科生二、三年级为主(五年制为二、三、四年级为主)。

三、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对每个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具体金额视研究项目而定。本次资助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四、申报立项程序

1 515前,项目申报者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

一式五份交至所在院系。

2 517前,各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 520前,各院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并连同申报书文本(一式五份)、电子文稿交至教务处教学质控办公室。

4 531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推荐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

五、其他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归属于专业任选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实验项目认定为1学分,18学时,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及对团队所作贡献评判成绩并作学分认定。验收未合格的,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2、实验项目需在结题时形成论文,不迟于结题后半年在统计源期刊发表。

3、实验项目结题后半年内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申报书、结题验收表、实验项目方案(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标准和结果)、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本、学生的实验报告册、发表的论文或用稿通知。

4、既往已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开放性或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请各院(系)积极做好实验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师生了解和明确实验项目的申报程序,推动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2、成都医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3、申报实验项目汇总表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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