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院教务[2011]23号)精神, 经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审定,批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17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16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归属于专业任选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实验项目认定为1学分,18学时。验收不合格的,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二、学生成绩评判由指导教师完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及对团队所作贡献评判成绩,并作学分认定。
三、学校给予每个实验项目一定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在立项后可开支1/2,验收合格后开支剩余部分。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后续经费支助。
四、立项项目要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8名学生。
五、项目结题 (建设周期1年) 后半年内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申报书、结题验收表、实验项目方案(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标准和结果)、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本、学生的实验报告册、发表的论文或用稿通知。
七、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学校将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统计源期刊,每篇100元;核心期刊,每篇150元)。
附件:
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名单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附件【32-实验项目确定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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