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浏览量:
各院(部、系):
根据《关于公布2010年度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院教务[2010]50号),学校决定对2008、2009年度部分延期项目及2010年度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并将以下材料于
⑴《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⑵《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⑶实验项目方案(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标准和结果)、实验原始记录、学生的实验报告;
⑷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复印件。
2、各院(部、系)将相关资料收集完整后于
料进行评审。
3、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允许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随下一年度项目一并结题验收。逾期不交延期申请表者,视其自行终止项目。申请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取消该项目,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准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附件:
1、拟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延期申请表
3、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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