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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第一附属医院,机关各部、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2]15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工作依照《成都医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目的

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含集体)。本次评选的重点是自2008年以来,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的,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其目的在于通过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充分调动全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做准备。

二、评选工作流程

1 20129171600前,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完成本单位的初评及申报工作。

2 201292016:00前,各部门将申报书、支撑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报教务处质控办公室。

3 2012930前,学校层面组织专家采取审查资料和现场答辩方式对申报奖项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长办会审定。

三、要求

1、请成果申报人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成果申报的支撑材料必须符合成果内容,应包括立项依据、成果总结、阶段性成果、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等证明材料。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3、请各部门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奖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成都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成都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

3、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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