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浏览量:
各院(部、系),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第一附属医院,机关各部、处: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院教务函教[2012]37号)安排,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定于9月30日前完成。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接受监督。
评审委会在评审过程中,
一要充分认识我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实际水平,实事求是地对待申报成果和这次评审工作;
二要认真、严格、平等地对待每项申报成果;
三要以《评奖标准》和《等级标准》为依据,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申报成果的价值;
四要严把质量关,维护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严肃性及权威性。
二、评奖标准
1、创新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选题有新意或选择了新的视角;②反映教育教学规律;或对某一规律有新的认识;③方法新颖,具有原创性;④效果显著,高于一般实践;⑤改革或实验的实施范围扩大。
2、科学性。应符合以下条件:①体现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思想;②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制度;③反映优秀教育教学经验;④有明晰的因果关系分析,反映了客观规律;⑤具体措施,包括目标、内容、材料、步骤、方法等具有科学性。
3、实用性。指的是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的现实可能性。应符合以下条件:①适应现有的教育条件;②与现行教育体制下教育活动的各有关部分相互协调;③能被或易被特定教育工作者群体所接受。
4、成效性。即教育教学效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成果实施过程中学生受教育质量发生明显变化,如心理品质、行为规范的形成,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的提高等;二是在成果实施过程中教育工作者自身也在改变或提高,如教育思想的变化、教育教学艺术和效率的提高;三是成果的实施能带来学校管理体制的进步或教育教学管理中某些环节的改进。
5、规范性。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标题体现研究的内涵;②材料翔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③引用的数据、资料有可靠来源;④行文规范。
三、等级标准
一等----对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理论上有独到见解;在实践上效果突出,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在教育界有一定影响;曾被教育类刊物刊用;达到成果科类领先水平。
二等----在理论上有一定见解;在实践上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达到成果科类先进水平。
三等----在理论上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在实践上产生一定效果;达到《评奖标准》要求;达到成果科类较高水平。
四、评审程序
教学成果奖评审分“形式审查”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7日8:30)形式审查:
1、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学习本文件,研究申报材料,统一思想,确定评审尺度及评审方法。
2、确定进入会议评审阶段的成果名单。
第二阶段(9月28日8:30)会议评审:
1、各项目完成人按顺序陈述8分钟(使用PPT),评审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
2、评委会根据完成人陈述、答辩情况及成果申报材料,按评奖标准,给出评分。
3、评委会根据评分结果,拟定获奖成果和等级。
4、拟定的获奖成果和等级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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