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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管理,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部分2010年度立项项目及2011年度立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并将以下材料于 1217前提交所在院系。

⑴《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⑵《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⑶实验项目方案(大纲、授课计划、考核标准和结果)、实验原始记录、学生的实验报告;

⑷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复印件。

2、各院(部、系)将相关资料收集完整后于 1218前报教务处教学质控办公室,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

 

料进行评审。

3、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允许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随下一年度项目一并结题验收。逾期不交延期申请表者,视其自行终止项目。申请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取消该项目,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准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4、本次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完成项目计划并通过验收的,认定为1学分(专业任选课),18学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附件:

1、需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延期申请表

3、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二年十 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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