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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院教务[2013]23号)精神, 经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审定,批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教师项目19项,学生项目24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认定为专业选修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实验项目认定为2学分,36学时。验收不合格的,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二、学生成绩评判由指导教师完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及对团队所作贡献评判成绩,并作学分认定。

三、学校给予每个实验项目5000.00元经费资助。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四、立项教师项目要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5名学生,每个学生参与1个项目。

五、实验项目管理按照《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实施坚持“强化过程,注重结果”理念,其目的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形成创新实践长效机制。

实验项目过程管理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中应做到实施有记录,记录要真实。项目验收时需提交反映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材料,包括申报书、结题验收表、实验项目方案、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本等。

项目执行时间到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采取审查资料和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等),或获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或发明专利,或学生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及核心期刊发文(不含录用),无需答辩,直接通过结题。

六、项目取得的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资助”,并报送教务处存档,以便作为学院评奖依据。

七、希望2013年予以立项的各项目组认真开展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努力钻研,并请各实验室及指导教师提供条件支持,加强督促和指导。

   附件:

1、成都医学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教师项目汇总表

2、成都医学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学生项目汇总表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3 年6 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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