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院教务[2014]14号)精神, 经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批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教师项目20项,学生项目22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认定为专业选修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实验项目认定为2学分,36学时。验收不合格的,不作学分、学时认定。
二、学生成绩评判由指导教师完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参与情况及对团队所作贡献评判成绩,并作学分认定。
三、学校给予每个实验项目一定经费资助。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四、立项项目要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5名学生,每个学生参与1个项目。
五、项目取得的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资助”,并报送教务处存档,作为学院结题、评奖依据。
六、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七、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自2014年起,学校按300元/项的标准划拨一定的管理经费至各院系。教师项目由教师所在院系负责管理,学生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在院系负责管理。
要求:
1、各院系要选派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2、项目启动2个月后(2014年7月10日前),成立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3人),组织项目开题答辩。
3、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列出各阶段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及数量。任务书所列项目成果可与申报书内容相同,亦可根据项目申报后调研进展的实际情况,对前期申报书的预期成果及形式做适当调整,但成果不应少于申报书所规定的任务。
4、项目启动6个月(执行时间为1年的项目)或12个月(执行时间为2年的项目)后,组织项目中期检查,根据项目实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实验与研究改进意见。
5、项目开题答辩、中期检查时间一经确定,请及时报学校教务处质控办。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院系组织工作进行评估指导,评估结果作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推荐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14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教师项目汇总表
2、2014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学生项目汇总表
3、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4、成都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5、各院系2014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经费划拨一览表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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