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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浏览量:

各院(系、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附属医学院,机关各部(处):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先导作用,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建设,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等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研究项目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应保证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按时结题。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研究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有未结项目和2010年取消项目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申请新项目。

3、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具有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应的标志性成果,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对学校相关工作的建议及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者填写《成都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一式十份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

3、各部门须在推荐项目《申请书》相应栏目中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 315前将《申请书》(一式十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控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教务处黄坪处,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组织专家于3月下旬对各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采取审查资料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成都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一一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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