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1学期选修课重修、重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浏览量:
各学院(系、部),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进行了清理,有部分学生未参加课程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根据《成都医学院选修课管理规定》(院教务〔2007〕30号)、《成都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务〔2007〕156号)有关规定,未参加课程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规定必须重修或重选。
现将选修课的重修重选及课程注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重选课程必须交纳重修费(50元/学分),然后在教务处综合科(二)(行政楼215室)进行课程注册。本学期休复学、专升本的学生凭休复学、专升本证明到教务处直接进行课程注册。
二、公共选修课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可选已修读但考核未合格的课程(重修),也可选修其它的课程(重选);公共选修课限选2门,专业选修课本学期选课门数不限制。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不能重修重选。
三、学生的重修费以院(系)为单位收缴,请各院(系)教务科收齐后,统一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并将缴费单据及学生签字名单复印件交教务处综合科(二)(行政楼215)留存。
学生交费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
院(系)上交计财处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5日
既往公共、专业选修课重修未交费的学生附个人申请(用正规A4大小纸张书写)随本期重修重选学生一并交费。
联系人:唐小清 联系电话:62739116
附件: 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公共、专业选修课重修重选学生名单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