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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教务代表”“优秀教务代表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浏览量:

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

在2017-2018学年中,我校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学风为本,倾情奉献、岗位成才”的理念,积极参与教学管理,认真完成收集教学信息、反映教学需求、开展教学调研等教学信息反馈和教学评价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学生深度参与教学质量管理,根据《成都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管理办法》,现开展2017-2018学年评优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优秀教务代表

1.在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任期满一学年的教务代表。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志存高远,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3.在担任教务代表期间,积极主动从事教学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的各项任务,成效显著;搜集教学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馈教学情况,发挥师生、院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协调教学活动中的突出情况;开展学风建设,协助学校、学院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监控和管理工作。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选修课无挂科,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

5.“优秀教务代表”按学院本、专科行政班总数量的20%进行评选,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对中心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直接提名(不占学院评选名额),按照程序逐级审批。

(二)优秀教务代表团队

1. 在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各部门和各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部中评选。

2. 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在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的工作能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系统、有创新。

3.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教务处、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的各项工作,履行部门职能。

4.“优秀教务代表团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8个。

二、评选程序

1.符合“优秀教务代表”评选条件的学生中,学院管理的教务代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个人申请,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直接管理的学生信息员(教务代表)向中心提出个人申请,填写《成都医学院优秀教务代表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支撑材料。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民主评选。

2.符合“优秀教务代表团队”的集体向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医学院优秀教务代表团队申请表》(附件2),由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进行初审,组织民主评选。

3. 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于11月15日前,将优秀教务代表和优秀教务代表团队的名单及登记表(附件1-4),纸质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报教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 琴 028-62739117

肖旭阳 13778683789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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