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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浏览量:

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本科教育的规模、质量、效益与特色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2012年颁布)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新专业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及有关要求,设置目录外的专业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2.新专业设置应符合《成都医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

    3.拟建专业的师资队伍、办公及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基本条件不具备;专业建设经费需求大;学校暂时无法满足的专业,暂不设置。

    4.院系按照国家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提出申请增设专业报告,填写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并附上详细的培养方案(均一式三份),在6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

    5.申报新专业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办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说明设置专业的理由、人才需求调研分析及其它有关情况);

    (2)国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报告;

    (3)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意见;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根据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格式填写,见附件2);

    (5)专业建设方案、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 

    (6)其它补充说明情况(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联系人:王  涛          联系电话:62739115

 

    附件:

    1.成都医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表(备案专业适用)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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